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。安全。第2-14部分:廚房機械的特殊要求
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- Safety - Part 2-14: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kitchen machines
標準號:IEC 60335-2-14-2016+AMD1-2019
發(fā)布單位或類別:國際組織-國際電工委員會(IX-IEC)
發(fā)布日期:2019-03-27
CCS分類:Y60/69家用電器、日用機具
ICS分類:13.120家用品安全,97.040.50廚房小器具
標準狀態(tài):現(xiàn)行
起草單位:國際組織-國際電工委員會(IX-IEC)
涉及家用和類似用途的電動廚房機械的安全,其額定電壓不超過250 V。有關本標準范圍內(nèi)的器具清單,請參閱60335-2-14。用于普通家庭和類似用途的器具,也可由商店、輕工業(yè)和農(nóng)場的外行人使用,屬于本標準的范圍。但是,如果該器具是專門用于加工商業(yè)食品的,則該器具不被視為僅用于家庭和類似用途。在可行的范圍內(nèi),本標準涉及所有人在家中和周圍都會遇到的器具所帶來的常見危害。但是,一般來說,它沒有考慮到身體、感官或精神能力的人(包括兒童);或者缺乏經(jīng)驗和知識使他們在沒有監(jiān)督或指導的情況下無法安全使用器具;孩子們在玩電器。本標準不適用于 -刀刃與垂線的傾斜角超過45°的圓刀切片機; -食物廢物處理機; -裝有電動機壓縮機的冰淇淋器具,供商業(yè)用途的廚房機器; -用于工業(yè)用途的廚房機械; -用于特殊環(huán)境的廚房機械,例如腐蝕性或爆炸性環(huán)境(粉塵、蒸氣或氣體)。第六版取消并取代了2006年出版的第五版,包括第一修正案(2008年)和第二修正案(2012年)。這一版本是一次技術修訂。與IEC 60335-2-14第五版相比,本版本的主要變化如下(小變化未列出): -引入了對具有混合功能的制面機的要求(3.1.9.116,11.7.118,19.103); -對帶有進料螺桿或螺旋鉆的器具的要求進行了更改(20.106); -正常操作的定義已更改(3.1.9); -進行加熱試驗的方法已經(jīng)改變(11.7); - 20.114中的要求已被修改以與測試規(guī)范保持一致; -將第5.2、11.7.107、11.7.110、11.7.116、20.103、20.107、20.108、20.117、20.119、25.14和附錄AA中的部分注釋轉換為規(guī)范文本。本標準第2部分將與最新版本的IEC 60335-1及其修訂版結合使用。它是在該標準第五版(2010年)的基礎上建立的。